又到了大部分人每個月發工資的日子,不知道小伙伴們是否收到工資了?今天老師就跟大家聊聊工資的那些事兒,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詳細內容如下:
(1)支付工資
①應當以法定貨幣按月支付,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代替;
②必須在約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
③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
(2)用人單位扣工資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但是工資扣除后剩余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3)欠薪怎么辦?
你可以有兩種選擇。
1.選擇不干了,《勞動法》38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2.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醫療費以及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