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由于大家都比較忙,因此個稅的納稅申報一般都是由公司代為繳納,因此公司只要每月從工資中扣除所要繳納的金額就好,那如果發生申報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和工資發放時候扣職工的個人所得稅產生差異,然后需要把這部分應該退還給職工,這個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呢?
案例:現有甲公司職工A某,月工資15000,每月繳納個稅:
計提時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管理費用-工資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5000
發放時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應付職工薪酬 1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54
貸:其他應付款-三險一金 3360
貸:銀行存款 11186

申報繳納時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99.20
貸:銀行存款 199.20
這里注意,當你支付工資時候按工資表自己算的個稅錯了,賬上代扣下的那就也是錯的,但是實際申報繳納時候需要按正確的繳納,會計處理如下所示:
賬務處理可以有兩種方式:
1.直接把多扣的退還給職工
2.也可以留在賬上,暫不做賬務處理,抵減以后月份需要扣的個稅。
如果退給職工,那么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54.80
貸:銀行存款 2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