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有小規模納稅人及一般納稅人之分,由于兩者企業的經營規模及會計制度的不一樣,因此兩者在稅率的適用上也有這天壤之別,那有學員知道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嗎?符合1%稅率及減按的條件包括哪些?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很多企業生產經營比較艱難,因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是,由稅務機關經調查核定,按與課稅對象和計稅依據相關的其他數據計算應納稅額的比例。如果是發生簡易計稅的,稅率一共有四擋,具體如下所示:0.5%、1%、3%和5%,但是一般情況下是3%,除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1)1%
由于湖北的疫情相比較于其他省市,要嚴重的多,因此稅務局對于湖北的企業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
需要注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并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2)兩個減按:
1. 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1.5%
2.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舊貨,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