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贍養老人作廢信息如何清除?
個稅贍養老人作廢信息清除流程:
1.打開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登錄進去.
2.在彈出的首頁點擊一下"辦稅".
3.在辦稅頁面點擊"專項附加減除填報".
4.在彈出的頁面點擊"贍養老人".
5.以新的頁面里選擇扣除年份,然后點擊選擇"被贍養人".
6.在彈出的頁面點擊右上角的"管理".
7.然后在彈出的頁面點擊右上角的"刪除"然后再進行確認即可.

贍養老人分攤方式有哪些?
贍養老人分攤方式有三種,分別為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以及贍養人約定分攤.
在新個稅專項扣除中規定,非獨生子女需要和兄弟姐們共同分攤24000元每年的扣除額度,一個月為2000元,詳細理解如下:
1、非獨生子女分攤跟兄弟姐妹個數沒有關系,無論多少人,都需要每年24000元的被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一個月就是2000元.
2、個人分攤最高為1000元,一年分攤的額度為12000元,不可以超過.
3、如果采取了贍養人約定分攤、指定分攤方式,需要簽訂書面協議才行.
4、分攤方式不統一的時候,按照指定分攤執行.5、贍養的老人在2個以上,是不可以以老人人數加倍扣除的,無論多少老人,每年最高專項扣除額度為24000元,每個余額為2000元.6、確定了分攤方式后,在一個納稅年度是不可以變更的.
政策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七章:贍養老人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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