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以下簡稱“應稅銷售行為”),采取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那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及含稅銷售額到底應該如何計算呢?一起來看看吧。
1.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1.銷售額
(1)銷售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2)價外費用:
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 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 、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zhì)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 。
不包括:
①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
②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 ”的消費稅。
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a.承運者的運費發(fā)票開給購貨方;
b.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zhuǎn)交給購貨方。
④同時符合一定條件“代為收取 ”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⑤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 ”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 ”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⑥以委托方 名義開具發(fā)票“代 ”委托方收取的款項。
【記憶提示】收稅得講理,交易中合理的代收款項,確實不是企業(yè)的收入,則不作為價外費用。
【注意】價外費用全部為價稅合計金額,需進行價稅分離。

2.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
【注意】題目出現(xiàn)以下說法則給出的金額為含稅銷售額:(1)明確告知“含稅銷售額”;(2)零售價格;(3)價外費用;(4)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僅適用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