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計劃成本下原材料采購的賬務處理如下:
1、購入原材料時,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原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可借可貸)。
3、領用原材料時,
借:生產成本(計劃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4、期末結轉差異時,
調整節約差異,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
調整超支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生產成本等。
補充:銷售原材料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銷售原材料的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銷售原材料時,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收到銷售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3、期末結轉收入,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企業銷售原材料料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這兩個科目進行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