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符合以下任意一條就需要申報關聯表,都不符合的話《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所有表單既不用空表保存,也不需要申報(即使三張必填表單也不用管):
1、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
2、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
簡單總結下:若企業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也不符合42號公告第五條規定需要報送國別報告的,當地稅務機關沒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下,是無需申報關聯表的。
補充:填寫關聯報表,兩家企業是控股關聯,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按產生交易的時間來填寫嗎?
《關聯關系表》中“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可以參考以下情況填寫:
(1)報告年度內關聯關系沒有發生變化:關聯關系表中起止日期填寫本報告年度1 月1日-12 月31 日。
(2)報告年度內關聯關系發生了變化:關聯關系表中起止日期填寫實際有關聯關系的時間段就可以。
可以結合以下案例理解:
案例一:如果是年度中間成立的企業,起止日期填寫實際有關聯關系的日期,比如:2020年5 月1 日成立開始就與關聯方有關聯關系,起始日期填寫2020 年5 月1 日,截止日期填寫2020 年12 月31 日。
案例二:202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A 公司擁有B 公司50%的股權,但A 公司在2020年4 月1 日向C 公司出售其擁有的B 公司的30%的股權,C 公司持有該股權至2020 年12月31 日。在這種情況下,不考慮其他可能構成關聯關系的情形,B 企業填寫關聯關系表時,與A 公司的關聯關系起始日期填寫2020 年1 月1 日,截止日期填寫2020 年3 月31日;與C 公司的關聯關系起始日期填寫2020 年4 月1 日,截止日期填寫2020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