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對外投資、分配給職工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
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應交消費稅的發生、交納情況。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科目貸方,已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科目借方;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消費稅,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納的消費稅。
